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获省教育厅核准生效
来源: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  作者:山东中医药大学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6-01-22   字体:【
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获省教育厅核准生效
  近日,山东省教育厅签发《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》(第34号)。核准书载明,篮球比分,篮球比分90vs:上报的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于2015年12月9日核准、生效。
  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共9200 余字,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。正文部分共八章,七十九条。序言,表述学校历史、校训、根本任务、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、发展目标定位和使命等;第一章总则,明确章程制定的依据、学校名称、法定住所、办学地点、机构性质、办学自主权、办学方向、基本职能、育人理念、培养目标、教育形式、办学层次、学科门类和办学体制等;第二章学生、教职工,分别规定学生、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基本管理制度等;第三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,规定学校的领导体制、组织结构、决策机制、民主管理、监督机制等;第四章教学科研机构,规定学院的管理体制及职责等;第五章财务、资产、后勤,规定学校的经费来源、财务和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后勤保障等;第六章外部关系,规定学校服务社会、交流合作的原则和形式以及理事会、校友会的设立等;第七章学校标识、校庆日,规定学校校名标准字体、校徽、校歌、校庆日等;第八章附则,规定章程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等。
  学校高度重视章程建设,“十二五”规划中明确提出,秉承依法治校、科学管理、民主办学的理念建立学校章程,并将章程制定纳入学校特色名校建设,列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。2012年校党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和工作组,建立起学校主要领导总体负责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牵头负责组织起草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。在章程制定过程中,学校坚持以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为指导,以合法、民主、规范、适当原则为遵循,历经成立机构、学习调研、文本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审议审定、报送核准等阶段,并广泛征求全校各方意见,反复修改,数易其稿,终获核准生效。
  《山东中医药大学章程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。学校将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